国际航空航天国际货物运输是指国家与国家,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包括国际贸易材料运输和国际非贸易材料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是国际贸易材料运输,非贸易材料运输只是贸易材料运输部门业务的一部分。
国际航空物流运输对象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1.从货物形式来看
散装货物可直接安装在运输工具中,无需包装。这些货物大多是小麦、粗粮、煤炭、生铁等不易或不值得包装的农产品;裸装货物是一种形式上的天然成分数,不需要包装或稍加捆扎,如烟胶片、钢材、铜锭、车辆等;包装货物是指必须经过一定产品的包装才能进入市场的货物,大多数日常生活消费品和工业成品都需要包装。
2.从货物的性质来看
航空货运-普通货物明文规定:
(1)国家规定
在航空运输公司运输货物时,应考虑货物的起点、转移和到达国家的有关规定。起始国明文规定禁止出口货物不可以运输,有关国家规定禁止进口货物不可以航空运输,有关国家规定禁止过境货物安排通过国家。
(2)金额限制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每批货物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超过此限制的,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或民航总局批准,并在起点实施;由于气候、温度、高度、物流时间等原因,新鲜的货物变质。因此,只有在正常运输过程中不易腐烂的新鲜易腐货物才能运输,吨位必须提前确定。货物的外包装、运单及相关文件应引人注目。
(3)湿潮货
湿货是指含水或出水的新鲜易腐烂商品,包括冷冻商品、湿花、蔬菜、软水果等能渗漏水或回潮的货物。湿货产品的包装必须防止漏水。
(4)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
作为货物运输,行李仅限于乘车人自己的衣服及与旅行有关的物品。行李箱必须锁好。如果乘车人要求携带钥匙,可以接收,但应放入密封信封,并附在目的地货运单上,必须说明乘车人票号和乘车人票中的航程、航班号和日期时间。在票上签字(ENDORSEMENT)栏内应注明“栏内应注明”UBAG“字样,货运单号,件数和重量。
(5)危险物品
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按照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明文规定进行,必须联系相关航空公司,代理人不可以自行主张。同时,必须注意的是,有些货物不是名称上的危险物品,而是实际上含有危险物品,如呼吸器中的压缩气或氧气,即危险物品。
(6)外交邮袋
外交邮袋是指国家外交部门及其驻外代表机构之间作为货物交付的官方文件邮袋。外交邮袋应有良好的密封标志,检查包装和重量。如果包装和密封不良,拒绝运输,外交邮袋应按时运输到目的地。除外交邮袋外,还有外交货物,外交货物也应尽快运输。
3.从货物的重量来看
机场空运-重量货物: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尾数小于1公斤。每张航空货运单的最低运费为30元,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公斤。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小于333公斤的货物。其体积按货物(包装货物)最高、最长、最宽部位的尺寸计算。